“感谢你们迅速查清事实,召开澄清会为我正名,现在干事都更有劲儿了……”近日,面对专程前来为自己澄清正名的湖村镇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石下村原三组组长黄某微笑地说道。
今年1月,湖村镇纪委收到县纪委监委交办的一封信访举报件,主要是反映黄某担任小组长期间贪污土地田租问题。
湖村镇纪委监察组向领导请示汇报后,依据信访处置程序,向黄某发出函询通知书,要求其就信访人提到的相关问题如实作出说明,并针对函询情况,通过查阅档案、调取资料、谈话走访、实地了解等方式开始调查核实。
据了解,黄某在担任三组组长期间所收三金田租金已移交给现任三组组长温某,根据石下村三组田租记录及温某出具的田租款收据,与黄某提供的函询情况可相互印证,认定该信访件为失实检举控告。
“信访举报问题不属实,那就必须要为干部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这样既能消除受不实举报干部的心理负担,也为其他干部打了一剂强心针,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湖村镇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邱俊明说道,经请示县纪委监委,该镇采取会议澄清方式,通报信访件核查结果,为黄某当众澄清正名。(湖村镇纪委监察组)
中共宁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宁化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16004897号-2
地址: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 举报电话:0598-6822051 举报邮箱:nhxjwz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