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化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18日至8月5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民宗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巡察整改政治担当。县委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细致学习反馈意见内容,进一步统一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刻领会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该谁整改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就由谁负责。
(二)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县民族宗教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不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带动、督促党员干部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和局领导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分别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协调督促解决分管科室整改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各科室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起本科室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号入座,制定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以及完成时限,形成《中共宁化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既“马上改”,又“长久立”。巡察以来,已健全完善了干部考勤、文件管理等制度9项,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规范干部行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的问题。
(1)反馈问题:学习不够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2023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重点内容安排,制定了2023年县民宗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表,明确全年学习主题内容不少于12次。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22年10月16日组织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2023年1月12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宗教事务条例》,2023年2月21日组织全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并进行分组研讨。
反馈问题:政治术语表述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党建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发言材料加强审核,杜绝表述不规范问题,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修养。
反馈问题: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论述,贯彻执行《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二是积极推进“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落实。全县66处宗教活动场所,目前落实“四进”工作要求的场所40处,占61%,还有26处经济困难的场所未落实,接下来,我局将督促各乡镇、各宗教团体全面开展排查,对有开展活动的宗教场所,全面落实“四进”工作。
2.关于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4)反馈问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积极督促民族村用足用好团结进步创建经费。2021年12月下拨泉上镇泉永畲族村创建经费2万元,经督促,泉上镇财政所已拨付该项经费,该村将款项用于因雹灾导致的村部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破损修缮支出,目前已完工。
(5)反馈问题:民族文化传承和发展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督促治平畲族乡开展畲族文化保护利用,加快玉扣纸非遗传习体验中心项目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2023年3月投入使用。2021年3月下拨治平畲族乡10万元经费已用于该项目建设。
(6)反馈问题:民族产业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治平畲族乡对治平畲族村畲药园加强管理,强化对畲药园畲药及基础设施日常管护,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劈草、施肥等,并陆续增加移植木本畲药种类,配套建设登山步道等基础设施。二是石壁镇溪背畲族村山茶籽堆沤及山茶油存放库项目因变更设计方案造成进度滞后,经督促,该村加快建设进度,2022年12月完工,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进度要求。
3.关于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7)反馈问题: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有缺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2年9月19日出台文件《关于实施“1234+N”模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通知》,要求县域内宗教从业人员完善备案,并从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手续、规范四进场所、加强督促管理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将依法依规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团体的管理。二是未经认真核实予以推荐为三明市道教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一名中共党员,已进行整改,城郊镇党委对该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该党员退出道教协会,目前该同志已退出道教协会并交回教职资格证。
(8)反馈问题:宗教活动场所监管有缺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薛家坊基督教临时活动地点依法重新申请办理临时活动场所,2023年2月16日该临时活动场所其建筑物顶部违规设置基督教标识物已拆除。二是治平兴福寺未登记往生人员牌位问题已整改,今后将举一反三,督促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一并做好所供奉牌位人员的相关信息登记。
(9)反馈问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推进《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落实执法普法责任,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完善财务管理,2022年9月1日全县启用省民族宗教厅统一印制的收款票据,协同各宗教团体指导和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建账,落实“每年第一季度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的规定。对未开立对公账户的,督促其及时申办对公账户或临时账户。二是2022年8月3日石壁镇莲海寺已移除个人支付宝、微信收款码。下一步将协同各乡镇、各宗教团体加强巡查检查,一经发现此类现象,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
4.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
(10)反馈问题:行政审批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月12日对《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加强业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11)反馈问题:政务服务不够便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2年8月-2023年3月,民宗局在县政府网站定期公开更新7条有关民族宗教的政务信息,今后将定期主动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互联网+监管”行政监管类事项将同步省市民宗部门入驻网上办事大厅。
(12)反馈问题:指导服务不够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应急管理指导,积极与所属协会和有关乡镇协调落实消防器材不足、防疫物资短缺问题。二是泉上基督教堂、普光岩寺等5处场所已配足灭火器,光严寺在建工程已设置围挡,电闸已入控制柜。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13)反馈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汇报和分析研判宗教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落实班子成员意识形态领域“一岗双责”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2023年2月27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当前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局党组及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落实网格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够彻底的问题。
(14)反馈问题:制度重制定轻落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宁化县民宗局干部考勤制度》,规范考勤管理,工作日8:00前完成签到打卡,由局办公室负责考勤及统计,并定期通报。二是2022年11月指派财务人员在财政局跟班学习1个月,加强财务业务培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财务人员权责,大大提高了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15)反馈问题:发文管理较为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1月10日,修订完善了《宁化县民宗局文件收发管理制度》,规范文件拟稿、审核、签发、登记、校对、印发、归档等程序,杜绝空号、文号顺序倒置等现象发生。
反馈问题: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检查未全覆盖问题,我局于2022年7月底至2022年8月中旬,吸取南京玄奘寺事件的教训,对全县66处宗教活动场所牌位供奉、安全生产、财务管理和宣传阵地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各相关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整改。二是认真抓好宗教工作三级网络责任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宗教工作三级网络联络员信息已实时更新。
7.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7)反馈问题:一是精神文明奖未严格按标准发放。二是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三是“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未足额代扣。四是工会经费管理混乱。五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已清退和补交所有资金,2022年12月13日已将所有的清退和补交资金上缴县财政专户。一是严格抓好财务管理制度运行,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宁化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二是组织人员对《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进行学习,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严格按照本人每月基本收入5‰的标准收取,工会活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工会活动费用支出。三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财务部门、办公室、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明确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将固定资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体系。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8.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18)反馈问题: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2年7月新增党组成员1人,现局党组共3人,截至2023年3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9次,今后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书记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
(19)反馈问题: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对重大事项、少数民族资金分配、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人选等事项,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再进行末位表态,杜绝“先定调再表决”现象。
(20)反馈问题:党建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1月制定了《宁化县民宗局党建年度工作要点》。二是按照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了民宗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要求认真撰写学习交流发言材料。
(21)反馈问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共宁化县纪委中共宁化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全县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宁委组〔2022〕34号)文件。二是做好会前准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实施步骤、基本要求等。并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在会前各领导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5人次,消除干部之间的思想顾虑,为开展民主生活作好准备。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要求,在会前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由局党组书记对各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2023年1月10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紧扣主题,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进行对照检查,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9.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22)反馈问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失,干部管理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12日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提高民主监督质量,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规定要求、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二是混编混岗现象已完成整改,局党组调整下发任命文件,把事业干部规范为办公室负责人。
10.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严实的问题。
(23)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政治学习,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
(24)反馈问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办法,由各班子成员分别对各自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和日常谈话提醒,单位“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加强监督,适时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家访,局党组把廉政教育工作常抓不懈。
(25)反馈问题:廉政教育工作开展不认真,防范岗位廉政风险有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通过组织集中观看电教片、学习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守法意识。2023年1月12日,组织民宗局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三明市纪委监委编制的《三明市财政资金领域典型案例鉴案析规》。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以廉洁勤政为出发点,对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各方面对干部的行为提出具体的要求。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防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认真进行排查,厘清廉政风险点,及时更新干部廉政风险防控表。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开展“四进”宗教活动场所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扎实开展“国旗、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四进”活动。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着力维护全县宗教领域和睦稳定。全县宗教活动场所66个,已开展“四进”活动的场所40个,占比60.61%,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乡镇、各宗教团体全面落实“四进”工作,做到66个场所“四进”活动全覆盖。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二)关于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有缺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将进一步落实《关于实施“1234+N”模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管理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实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管理“1234”模式,规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N”模式。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三)关于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完善财务、资产、会计、税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机制,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民宗局报告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县民宗局监督管理。对未开立对公账户的宗教场所,督促其及时申办单位结算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四)关于未落实《宁化县开展廉政家访实施方案》要求,对本单位干部开展廉政家访等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认真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倾听家属心声,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的了解,实现组织与个人、单位与家庭的融合发展,切实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四、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6821768;通信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山路1号,邮政编码:365400;电子邮箱nhmz2016@163.com。
中共宁化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
(宁化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代章)
2023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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